发布时间: 2023-09-10 发布人:砂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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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文件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年04月26日实施日期:2005年04月26日颁布单位: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刘志华副市长在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和阎仲秋副秘书长的具体实际的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现已经市政府批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落实市政府第六至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市政府办公厅于2001年12月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关于关停本市范围内砂石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2号),我市于2003年5月底将全市所有砂石场全部关停。但在暴利驱动下,盗采情况屡有发生。尤其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盗采现象强力反弹。规模由小到大,由零星盗采发展到有组织、有预谋地进行掠夺性盗采;从分散车辆偷采发展到大型车队携带铲车进入河道盗采;部分盗采团伙利用现代化通信设施和交通工具逃避打击;盗采团伙与执法人员周旋,对执法人员行动实行反监视,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情况时有发生。盗采砂石已对我市生态环境和部分电力、交通和水源等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影响极坏。
根据2月22日市长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在本市范围内严禁开采砂石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本着“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有效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要逐步强化对违法盗采砂石资源行为的打击、遏制力度;另一方面要确保本市建设工程,特别是奥运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首都城乡环境继续得到一定的改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遏制非法开采砂石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以刘志华副市长为召集人,阎仲秋副秘书长为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制度。
(二)建立信息沟通快报制度。各区县和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周向市政府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简报(或专报、快报),同时抄送各区县政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区县政府清理整顿砂石加工公司、搅拌站、构件厂并取缔非法砂石厂;负责河道外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协调工作,制定土地复垦、砂石坑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对盗采砂石涉嫌犯罪的及时提供鉴定结论。
市公安局:负责在整治行动中调动各区县公安分局,配合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保障执法人员的安全;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阻碍、抗拒执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关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查处;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组织、团伙,组织力量做好侦察打击工作。
各区县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区县工作方案,组织在本辖区内打击非法盗采砂石的整体协调工作。同时负责清理砂石料堆和清理整顿砂石加工公司、搅拌站、构件厂,并坚决取缔非法砂石厂;负责本区县土地整理、复垦和砂石坑整治计划定制和实施,并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制度。
主要工作任务:借助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从不同层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对团伙盗采情况做摸底;建委、国土和工商等部门配合区(县)政府清理整顿砂石加工公司和搅拌站、构件厂,取缔非法砂石厂,断绝盗采砂石的销路。
(一)充分的利用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和区县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设立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宣传,教育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从保护首都环境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绿色奥运会的高度出发,同盗采砂石资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斗争。该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在3月中下旬启动。
(五)市建委负责组织本市部分大型搅拌站与三河、涿州两大砂厂供应基地的生产场家签定供应合同,并协调重点工程用砂需求,确保北京砂石供应渠道的畅通。对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和砂石使用单位的砂石采购情况做检查,对违法公司进行处罚。
(一)区县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乡镇,建立责任制,要求乡镇政府确保当地不发生盗采事件。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参加、公安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盗采行为,对重点地区实施不间断巡查,使盗采现象得到一定效果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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