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3 发布人:砂石设备
开封市祥符区袁坊乡袁坊村北边的农田里看到惊人乱象。良好的庄稼地里发现7米左右的巨型深坑、深坑撂荒的情景触目惊心。远远望去满目疮痍!
好好的农田被挖成了巨坑,用村民的话说,看着周围长势喜人的庄稼,再比对一下毁坏的耕地,看着让人心疼。据当地村民说,近日一到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就铤而走险在此取土挖沙。大量重型自卸车在此出入,从现场车辙就能够准确的看出。袁坊乡周围的窑场烧制红砖,常年需要大量黏土,土地上层的黏土被挖掘后,下面的黄沙被深挖外运还能卖个好价钱,令这些土地遭受致命的二次破坏,耕地变废地,周边好多村的耕地都有多处这样的深坑。
省道S220刘店乡与袁坊乡十字路口向西,路北有一个无牌的沙石料场,院内堆放着大量石子,全部露天堆放,无任何覆盖,沿着车辙,院子的北边耕地旁边同样存放着大量黄沙,院内勾机铲车,后八轮一字排开,唯独没有看见任何防尘控尘机具!临路也无大门,更无任何门头标示, 据知情人说,耕地里被深挖的黄沙有一部分没有直接卖出,就被存放在这种料场里了,这样的料场还有很多个,沿着公路向西,往北有一条水泥路,走不远向西沿着车辙就能够正常的看到另外一处沙子存放场地,占地约10余亩,场地里面的沙子堆积如山,筛沙机器铲车一应俱全,同样也是没有一点防尘控尘机具,无门头。
都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挖深坑,坑的主要是农民。首先,它会影响农民正常的农业生产。农民无法接着来进行种植,严重破坏了土地生态和农民的日常耕作。在中央一再强调要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的情况下,非法“挖沙卖土”无疑是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其次,挖深坑之后,土地坑洼不平,如此大面积地深挖,还会“殃及池鱼”,挖深坑还会危害到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这些非法开挖的土坑,深达四五米,有些甚至十数米,尤其是在雨季,易引起村民溺水,或者因为塌方而危害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边是非法“卖沙”的料场,一边是非法“卖土”被挖的深坑,都是破坏环境,破坏植被,破坏耕地,这些行为造成农村土地满目疮痍,极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暴露出袁坊乡地方在土地治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
土地是重要的农业资源,也是我国粮食安全最重要的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和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保护土地资源,是保证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持生态平衡的需要,更是造福于人类的需要。正因如此,保护土地资源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有些国家为保护土地资源犹如保卫和平,特别在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情况下更重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此严重毁坏耕地,将涉嫌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导致非常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袁坊乡周边区域频发破坏良田,盗卖黏土,深挖黄沙,挺而走险牟取暴利的这些行为,造成大面积农田没办法恢复原貌,触目惊心的巨大深坑,群众多次反映犹如石沉大海,监管部门难道熟视无睹吗?以毁坏耕地换取巨大利益,谁在受益?谁是保护伞?希望当地政府和国土主管部门有所作为,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处,追究监管失职的个人和单位责任,不要任其乱象再持续泛滥成灾。
扫码获取最新资讯